寫在前面:

商業化無可厚非,但是,平台在實施商業化的時候,也要積極履行相應的責任或義務。

承包經營沒錯,但是,如果承包者收割的是他人的勞動成果,那麼, 相應的機構也要加強對承包者的管理。

貼吧長期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一方面,這是各類 UGC(用戶生產內容)平台共同面臨的問題,另一方面,越是商業化,平台越要加強監管。否則,「監管缺位商業化」將出現不良的化學反應,產生很多毒氣或毒物。


貼吧似乎又站在了「風口浪尖」。

不過,這次不是因為醫療問題,而是因為版權保護。

日前,據媒體報道,在百度搜索網絡作家「憤怒的香蕉」的小說《贅婿》,百度推薦的是一個名為「贅婿 dt(盜帖)」的貼吧,這是一個未經作者本人授權,擅自盜取、發佈小說《贅婿》相關付費章節的貼吧。而當你點擊進入與小說同名的「贅婿吧」,百度仍提示「可以去贅婿 dt 吧(贅婿小說最新進展)」。

南都記者調查發現,百度貼吧就是用諸如此類盜版手法,向網友提供大量侵犯版權的原創網絡文學作品。為此,網絡作家通過多種方式維權,包括申請成為自己作品的貼吧吧主,但有人不僅沒有成功當上吧主,而且個人賬號被貼吧管理員拉入黑名單,最終只能放棄,甚至將原作品更名。

對此,百度貼吧發表聲明稱,針對報道中反映的「贅婿 dt 吧」存在由用戶上傳的未經版權所有方授權的盜版內容,百度貼吧會立即進行排查處理,在 12 小時內清除相關侵權內容。

顯然, 百度貼吧的回應還是值得肯定的。

不過,貼吧等平台如何加強包括版權在內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也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那麼,一些貼吧成為網絡盜版重災區,貼吧平台在何種情形下需要承擔責任?平台將貼吧以「承包經營制」的方式實施商業化,平台又該如何對承包者或吧主加強管理?

「承包經營」:貼吧商業化的重要路徑

今年 1 月,百度「血友病吧」被出售一事引發熱議後,貼吧的商業化模式隨之浮出水面。

2014 年,百度方面開始嘗試將貼吧商業化運營,開啟企業平台戰略。2015 年上半年,百度貼吧又推出了「貼吧合夥人」模式,即向企業或個人開放其所屬垂直領域貼吧的運營權。

其實,所謂「貼吧合夥人」實際就是「承包經營」,相當於貼吧平台按照一定的規則選擇承包者、收取一定的費用,授權承包者自主經營。

據媒體報道,百度貼吧運營權的價格是每年最低 3 萬元,代運營價格每年最低是 6 萬元。特定主題排名靠前的貼吧代運營價格每年可能需要十幾萬到幾十萬不等。

眾所周知,貼吧的創立及運營,大多是因特定興趣聚集起來。這也使得特定主題的貼吧能保持較高的人氣及活躍度,比如明星貼吧等。

而從本質上來講,貼吧其實就是依托於搜索平台的論壇或興趣社區。

因此,從社區運營或論壇運營的角度來看,貼吧平台將貼吧以「承包經營」的方式授權給第三人經營並無太大問題。

但問題是,貼吧平台實施商業化的同時,也需要承擔起相應的管理責任。

網絡盜版:貼吧如何成為「重災區」

據報道,南都記者統計今年 4 月 5 日的百度小說人氣總榜發現,前 50 名中,處於網絡更新狀態的小說共 31 本,且收費內容全部被貼吧免費更新。其中,至少 21 本為破曉、啟航、閃神更新組更新,速度最快的離首發網站發佈時間僅 1 分鐘。

顯然,如果未獲得作者授權,「破曉、啟航、閃神」等各類「更新組」做法屬於典型的侵權行為。

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將他人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簡單說,對於網絡作家創作的「網絡小說」,未經作者許可,任何人不得將其全部章節或部分章節在包括貼吧在內的任何平台進行發佈或更新。

因此,這些打著「更新組」名義的各類貼吧管理者或參與者,所從事並非維護作者版權,而是踐踏網絡作家的版權。

而對於貼吧平台來說,不論是吧友,還是吧主或抑或其授權的貼吧「承包經營者」,貼吧平台都負有監管義務,監管「底線」就在於避免讓貼吧淪為各類違法犯罪的「工具」或「土壤」。

管理缺位:「舉報」平台未發揮作用

據報道,4 月 4 日,南都記者通過「貼吧曝光台」申請封禁「贅婿 dt 吧」,稱其侵犯知識產權,並質疑百度搜索「贅婿」推薦「贅婿 dt 吧」的行為不當時,帖子被很快刪除。

資料顯示,「貼吧曝光台」是百度為配合淨網行動而創立。針對舉報帖被刪除一事,南都記者進行申訴,但截至發稿時申訴未獲響應,申請狀態仍顯示「審核中」。

顯然,對於冒用、盜用網絡作家姓名或作品的各類貼吧,以及一些以「更新組」名義存在的各類從事網絡轉載發佈的群體,之所以能夠長期有恃無恐,歸根到底可能在於貼吧平台對貼吧的管理缺位所致。

按照《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簡單說,對於網絡作家等權利人向貼吧平台舉報貼吧內存在盜版內容,貼吧平台收到權利通知後,應及時予以刪除。

而媒體報道中提及,權利人投訴的內容無人處理或被惡意刪除,也充分暴露出貼吧平台對於各類貼吧運營行為、吧主管理行為等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問題。

顯然,貼吧商業化本身無可厚非,「承包經營」的模式也有一定可取之處,但是,這些商業化運作或「承包經營」的底線或前提是,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對於一些長期以侵權盜版為核心的貼吧,貼吧平台應及時盡到管理責任,或予以撤銷或刪除侵權內容。

與此同時,貼吧平台也應考慮主動與包括網絡作家在內的各類權利人探索建立合作機制,限制或縮小特定貼吧的「承包經營」範圍,構建更加符合各方利益的貼吧管理機制。

對此,百度貼吧的最新聲明表示,一旦發現百度貼吧上存在侵權內容,請版權所有方點擊相應貼子下方的舉報按鈕進行舉報,我們會第一時間進行處理。

據稱,截至目前,百度貼吧已經和縱橫中文網、天地中文網等多個版權所有平台、作者進行合作,涉及正版網絡文學作品近 1000 部。

顯然,及時履行「通知刪除義務」、加強與合法或適格主體的合作共贏,才是貼吧平台加強各領域或各類型貼吧管理,實現長遠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出路。

而貼吧的問題,並非百度一家的問題,而是各類打著 UGC 名義網絡平台或商業模式共同面臨的管理問題。